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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2017年乡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7日    阅读次数:1340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琼府办〔2015〕2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澄迈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7年我县计划公开招聘50名乡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乡村小学特设岗位教师50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件1:澄迈县2017年乡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如某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比例时,可适当调整各岗位的招聘名额(具体以补充公告为准)。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我省在编的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澄迈县户籍;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4.报名者所学专业要和应聘学科一致;
     5.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及相关信息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发布;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5月19日,地点设在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211号)。联系电话:0898-67620580;
     3.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4.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或就业介绍信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
 ④澄迈县乡村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5.报考人员于2017年6月14日-15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报考人员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分为两科,按《教育公共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计算笔试综合成绩。
 ①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专业基础知识分设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等7个学科,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小学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③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公布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可于7月初登陆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7月中旬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学科教学基本功。面试时间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将于7月下旬对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可登陆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3.考核和体检。
     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调阅拟聘人员档案,了解其在校表现、工作表现等相关情况。拟聘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常住或暂住人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毕业学校或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择岗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总分(笔试和面试6:4计考试总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由考核组根据考核对象的考核和体检结果,按综合成绩和报考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择岗,如出现同分者依以下条件排序:A、笔试成绩高者优先;B、高学历者优先;C、独生子女者优先。如有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
     2.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一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一律不予录用;
     3.经公示无异议,县教科局与拟录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4.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期限内,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澄迈县乡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特设岗位教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聘用期内,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将其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二)澄迈县乡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的工资按澄迈县见习生标准发放。三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留在澄迈县农村学校任教的,应为其办理入编手续,享受澄迈县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当年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计算。特岗教师入编后,须再在澄迈县服务满五年后方可调动。
 (三)澄迈县特设岗位教师的档案关系统一转至县教科局。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澄迈县2017年乡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县领导担任组长,县人社、教育、监察、编办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具体工作,由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的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加强对招录程序的监督,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澄迈县2017年乡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
    2.澄迈县2017年乡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澄迈县2017年乡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chengmai.gov.cn/zhengwu_read.jsp?id=86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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