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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度公开招聘1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6日    阅读次数:2458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为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单位,是海南省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全职能局。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省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主要职责
此次拟招聘省局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java程序开发设计岗位7名,Oracle数据库开发设计岗位3名。
(一)岗位主要职责
java程序开发设计岗位:根据业务需求,基于weblogic中间件和Oracle数据库,使用struts/Spring/Hibernate等框架和java语言开发应用软件。
Oracle数据库开发设计岗位:海量数据分析、统计和算法优化;数据建模与深度挖掘;Web数据展示。
二、岗位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至1996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电气与信息技术和数学相关专业。
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初级以上资格(含初级)的,不限制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人才招聘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12月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从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于12月3日前发送至hngssyzp@163.com电子邮箱。
2.报名要求
(1)考生除填写报名表外,要求于12月3日前通过特快专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一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以及3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半身照片(可提供电子相片)。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上述报名资料的,请发送压缩文件夹,文件夹名称格式为:2014年招聘报名(考生姓名)。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负责,分为复印件(或电子件)材料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
(1)复印件(或电子件)材料初审。对考生提交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件材料进行初审,12月10日,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考生于面试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面试准考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经请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面试,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
1.专业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笔试)和编程能力(上机)两个科目,两个科目成绩均为百分制,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编程能力(上机)考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组织现有的基础知识(笔试)人员参加编程能力(上机)考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编程能力(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考生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综合成绩计算。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笔试成绩+上机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其中:专业考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
3.考试时间和地点
基础知识(笔试):2014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
编程能力(上机)时间、面试时间另行发布通知。
考试地点设在海南省海口市,具体地址届时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按上机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在职报考人员,要求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考察工作中,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五)聘用
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相关管理及待遇等参照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资料邮寄地址: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邮编570105)
联系电话:0898-66791273、66509331(传真)
监督电话:66509310
电子邮箱:hngssyzp@163.com
附件: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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