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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4日    阅读次数:1431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招聘儋州市、保亭县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儋州市、保亭县统计调查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要求

  1.工作岗位:(1)儋州市价格统计调查员1名,派遣到儋州市统计局下属儋州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工作。(2)保亭县住户统计调查员1名,派遣到保亭县统计局工作。

  2.主要职责:儋州市价格统计调查员主要负责儋州市居民消费价格调查(CPI)工作,保亭县统计调查员负责保亭居民收支工作,包括:熟悉调查方案和调查方法,熟练运用现代化数据采集工具,根据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案的规定采集数据;指导、帮助和督促统计调查对象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调查资料;积极与调查点沟通协调,提供调查点和调查对象配合程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上报调查资料;建立和妥善保管数据采集资料档案和工作记录,并保管好调查工具;严格遵守并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完成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主要任务:(1)价格统计调查要严格遵守实事求是原则、“定点、定时、定人和直接采价”原则、同质可比原则、实际成交原则和即采即报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次数和时间采价,及时反馈价格调查工作情况和动态,做好当日采价的价格异动说明;撰写月度采价说明和季度、半年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或专项统计分析报告,并提出预测预警建议。(2)住户统计调查要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方案,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当地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要撰写月度采价说明和季度、半年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或专项统计分析报告,并提出预测预警建议。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统计调查工作,吃苦耐劳,熟悉当地城乡情况,能经常下乡、走访调查户、农贸市场、超市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及无不良记录。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熟悉经济或统计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写作功底。

  4.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儋州市价格统计调查员具有儋州市户籍(含儋州市生源),会讲儋州话和普通话,身体健康,食宿自理。保亭县住户统计调查员具有保亭县户籍(含保亭县生源),身体健康,会讲当地方言和普通话,食宿自理。

  6.遵守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人事回避制度的要求。

  7.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符合法律规定的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7年1月16日下午15:3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以下2个地方可受理相应岗位的报名:

  (1)海口市白龙南路22号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联系人:陈 诚,联系电话:65328778 。

  (2)儋州市那大中兴大街1号市政府大楼19楼儋州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联系人:王慧女,联系电话(传真)23837011、15203096083,邮箱:764857166@qq.com。

  (3)保亭县政府大楼4楼保亭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人:黄武,联系电话:83661571。

  3、报名材料

  (1)报名时须填写《统计调查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彩色免冠1寸照片。可下载用A4纸打印。

  (2)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直接上门递交或委托他人代交的方式,提供个人简介(或报名表)一份、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需委托他人的情况,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复印件作报名用恕不退还)。

  (3)应聘者认为对应聘岗位有帮助的其它材料。

  四、考试及录用规则事项

  1、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2、笔试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择优录用: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用。

  五、合同期限及待遇

  被录用者并按照《劳动法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合同期2-3年(含试用期)。月工资执行我单位在全省各市县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约2500-2900元左右,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代扣,食宿自理。

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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