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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6年招聘22名工作人员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8日    阅读次数:1212

  为缓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工作岗位压力,使工作更快更有效地进行,经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特委托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惠民公司)公开招聘一批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条件
  (一)岗位名额及条件
  本次招聘共设置12个岗位,22个名额,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户籍要求等详细信息见附件1。
  (二)岗位待遇
  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岗位工资普通类2800元/月、技术类3300元/月(含个人承担五险一金部分)。
  (三)岗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者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
  2.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方法及步骤
  1.《招聘公告》信息首次将在海南省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亚惠民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2.填表:报考人员登陆海南省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资讯动态栏内、三亚惠民公司网站下载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3.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三亚惠民公司(三亚市河东路46号山水云天大厦11A09)
  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必须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证明),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
  (3)学信档案1份(登陆学信网,打印学信档案)
  (4)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技术职称、资格证明(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4.本人不能前来报名,委托他人代报的,受托人应持委托人签名并按指印的委托书(附件3),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代为报名。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只公布在三亚惠民公司网站。考生从网站上下载准考证样本,将姓名、性别、考场号、座位号、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序号准确填写在准考证上规定的各栏目中,用A4纸张打印出来并粘贴照片(与报名表上的照片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出示证件不齐全的一律不予进入考场。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卡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根据岗位情况分类命题,各岗位考试内容详见附件1。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工作结束进行统分,统分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只公布在三亚惠民公司网站,不在其他途径公布。
  2.面试
  (1)人员确定
  以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各岗位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不影响面试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果放弃面试,请于面试前两天书面发送“放弃面试说明”,书面递交有困难的,必须以手机(号码为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形式递交“放弃面试说明”,短信请发至18308979960。放弃空缺按规定递补。
  (2)时间和地点以三亚惠民公司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3)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举止仪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答题水平等综合素养(满分100分)。
  3.考试成绩确定
  以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相同,须进行追加复试,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4.成绩公示
  统分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公布在三亚惠民公司网站,不在其他途径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以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果放弃体检(考核),请于体检前两天书面递交“放弃体检(考核)说明”,书面递交有困难的,必须以手机(号码为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形式发送“放弃体检(考核)说明”,短信请发至18308979960。放弃空缺按规定递补。
  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书面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核)人员。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布在三亚惠民公司网站,公示期间存在的争议由招聘工作监督小组及时调查核实。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三亚惠民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1.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考录通知和成绩公告全程在三亚惠民公司网站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培训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监督,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咨询电话:0898-88688840(三亚惠民公司)
  监督电话: 0898-88259511(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附件:1:2016年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2:2016年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招聘报名表.doc

      3: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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