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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气象服务中心2016年9月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3日    阅读次数:1222

        为了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我中心决定对外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根据《海南省气象部门编制外劳动用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1.招聘岗位:
  2.岗位性质:无编制,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3.工资待遇:按照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制定的海南省气象部门编制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信息网络技术保障人员
  岗位说明:从事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技术保障工作。
  1.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练使用Linux常用命令和脚本;
  3.具备扎实的网络和数据库基础知识,有一定网络和数据库维护能力;掌握Linux平台日常维护,数据备份,日志分析,在线故障实施方案;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责任心、对工作充满热情,具备吃苦耐劳精神以及独立工作的能力,擅长协同工作,学习能力强,沟通、表达能力良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海南省气象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至2016年 9月30日。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填写《气象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半身免冠照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的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fwzx11@sina.com,上述材料以压缩文件格式按邮件附件发送,附件和邮件主题按照“姓名-2016年招聘报名”的格式命名。
  (三)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资格审查由海南省气象服务中心招聘小组负责。10月8日,招聘小组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省气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省局人事处同意后在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出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正式聘用人员在岗期间,按照海南省气象局的有关规定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和技术职称评定。
  六、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海南省气象局监审处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898-65363561。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气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资料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60号省气象局913室气象服务中心办公室(邮编:570203),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邮寄资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传真):0898-65363561
  电子邮箱:fwzx11@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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