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严格遵守本院各项制度,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为法学专业;
4.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打字技能;
5.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
6.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其他不适合担任法院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由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院将在天涯法律网发布招聘公告,请注意查询和下载报名表格。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5月2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贴附个人电子版彩色近照)、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发至邮箱1032525885@qq.com,咨询电话:68644007。
(三)资格审查
由本院对报考者电子版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时请考生携带上述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605室。
(四)面试
由本院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简易面试。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本院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院负责。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需向我院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基本工资为1950元/月,加绩效工资、餐补、高温补贴、交通补助等为2800元(含五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
2.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及双方意愿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政审者,均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需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68630721、68650217 。
附件:《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