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校优秀副校长岗位、部分学科的优秀教师和优秀大学毕业生教师岗位空缺,具体岗位如下:
(一)优秀副校长
优秀副校长1-2名。
(二)优秀教师和优秀大学毕业生
初、高中:
数学教师1-2名;
物理、政治、历史、体育、通用技术等学科教师各1名。
对以上岗位有意者可依照我校公告栏发布的《2016年副校长、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招聘公告》中相关要求投递电子版简历等材料。
二、应聘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积极进取,能吃苦耐劳,表达能力强,具备相应的教师素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中文专业要求一级乙等及以上)。
(一)优秀副校长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在省级示范性高中(或一级学校)教导处、学生处等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副校级1年以上。
2、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其中:特级教师、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可放宽到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3、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骨干教师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在省级及以上示范性高中(省一级学校)任教5年以上,有2年以上毕业班教学经历;
2、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其中:特级教师、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可放宽到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3、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或教学大赛获得过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优秀在职教师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二级及以上职称,在地市级及以上示范性高中(省一级学校)任教5年以上,有1年以上毕业班教学经历;
2、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优秀大学毕业生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要求“211”本科以上学历);
2、非英语专业英语大学四级及以上,英语专业要求专业四级及以上,专业八级优先;
3、生物实验员、图书管理和阅览管理员要求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专业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
4、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干部、共产党员等获得过各种荣誉称号者优先;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符合条件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须提交的材料:①报名表,详见附件(从海南分校等网站下载);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高中以上,不含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等证书电子扫描件一份;③各种奖励证书电子扫描件一份。
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
优秀副校长:姓名+副校长+现工作单位;
在职教师:姓名+年级+学科+骨干/优秀+现工作单位;
优秀大学毕业生:姓名+年级+学科+应届/往届+毕业学校;
通过审核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面试流程:时间约20分钟,其中试教15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根据面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教师,入围教师参加由考核小组组织的面谈。根据综合试教、现场问答及面谈结果,择优录取。
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关注学校网站)。
(说明:招聘期间,我校只接收电子邮件报名,谢绝个人来访,敬请谅解。)
四、待遇条件
1、具备海南省人事入编条件(档案及手续齐全、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体检及政审合格)的录用者,即办理入编手续,给予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畴;
2、工资待遇:
(1)优秀副校长:综合年收入约15万,凡签约8年及以上者,在正式录用或调入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0万元。
(2)骨干教师:高级教师综合年收入约14万、中级教师综合年收入约12万,凡签约8年及以上者,在正式录用或调入后中级教师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万元,高级教师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0万元(高中阶段学科骨干)。
(3)优秀教师:综合年收入8-10万。
(4)大学毕业生:综合年收入6-7万。
(5)退休教师实行岗位聘用制,能够承担我校正常教学工作,符合我校骨干教师标准的,综合年收入12万;不符合我校骨干教师标准的,综合年收入7-8万。
3、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录用或调入的事业编制教师按有关政策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以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898-83311292
电子邮箱:mdfzh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