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的工作要求,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决定通过考试聘用的方式招聘我省旅游急需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委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海南省旅游信息和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7人。具体招聘职位、职数见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人员的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应在2016年5月20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20日。
需要语言专业最高级别相关证书的岗位,应在2016年5月20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资格条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2016年5月为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等截止日期,如:“35周岁以下”即指“1981年5月及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其他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报考的其它情形;
(4)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等其他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9:00-2016年6月3日17:00。在此期间,凡符合招聘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人员,通过网上进行报名,受理电子邮箱:15808967856@163.com。
2.报名相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对于重复报名的考生,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的报名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2)按要求参照《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表式样)》(见附件4),真实、全面、准确、规范地填写《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可从网上下载填写,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用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除了提交《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外,应聘人员还需将①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扫描件②身份证扫描件③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外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工作经历证明等)④《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扫描件一并电邮至:15808967856@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招聘岗位)。邮件标题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邮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所学专业应与学位证、毕业证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1.由省旅游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6日至13日集中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并退回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并达到职位规定报考人数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其中,驻外旅游宣传推广岗4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驻外旅游宣传推广岗1增加1个招聘名额)。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发放方式和时间将在“阳光海南网”上另行通知,。
3.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检查证件若发现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上考生个人信息与粘贴的照片(应与报名所交照片一致)不是考生本人,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
(三)考试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成绩均为百分制。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驻外旅游宣传推广岗位笔试专业外语),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阳光海南网”上进行公布,每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岗位相关内容(驻外旅游宣传推广岗位面试岗位所需的外语口语)。
面试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报名表等招聘所需的相关材料。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驻外旅游宣传推广岗位中文公共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分别占20%、4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阳光海南网”上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综合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则笔试成绩高分者入围,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档案,所在单位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准确、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客观、公正评价,形成考察材料,做出是否同意聘用的意见。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资格,并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阳光海南网”上予以公示。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报省旅游委党组研究确定后,按程序在“阳光海南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委将及时向其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聘用手续办理时间延至该考生就读院校毕业时间,但不得晚于2016年7月31日。考生已达毕业时间,但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招聘取消。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由我委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进行解释。招聘工作接受省纪委派驻一组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898-652001076, 0898-65200625。
附件1: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公示附件1).xls
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1.doc
附件3: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4: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填表式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