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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9日    阅读次数:1161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限海南户籍,屯昌本地户籍优先。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新闻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30日后出生);
  (五)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熟悉网络流行文化,具备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新闻编辑岗位2人。
  (二)具体要求:法律、新闻、中文等相关专业毕业,具备一定的新闻稿件采编常识,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新闻策划能力,熟悉客户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编辑、传播、推广工作,有新媒体工作从业经历者优先。
  三、待遇及相关福利
  被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具体工资待遇面议。
  四、招聘相关程序说明
  (一)报名。自我院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5日。无需本人亲临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完成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375845590@qq.com。报名时请最少提交撰写的宣传稿件一份(主题围绕检察工作,题目自拟)。报名者的信息将严格保密。
  (二)考试。5月中旬,组织进行笔试,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三)资格审查。考试后,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考试时请携带: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1份);2、两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彩色近照4张;3、《屯昌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新媒体管理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五)政审、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组织政审、健康体检。
  (六)聘用。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项
  初审结果、参加考试相关事宜及其他通知,均在天涯正义网屯昌县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发布,请注意查询。
  联系电话:0898-67825023
  联系人:15338939398(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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