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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日报社招聘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1日    阅读次数:999

    为推动海口日报社事业更好地发展,海口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待遇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管理岗位3名,专业技术岗即记者(编辑)岗位5名。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1.具有海口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四年以上地市级党报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管理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四年以上地市级党报行政、经营管理岗位任职工作经历,具有扎实的管理理论知识和相关实践技能。
    2)专业技术岗即记者(编辑)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四年以上地市级党报采编岗位任职工作经历,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5.违反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信息公布
   2016年3月18日在海口网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8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海口日报社807室人力资源部 (海口市南沙路69号),咨询电话:0898-66829820、66829895,联系人:王女士、钟先生。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2016年海口日报社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材料: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在海口网上进行公示。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视实际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可进行考试。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海口日报社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网进行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范围)。未到达1:3面试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按实际合格人数组成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网进行公布。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和电话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网进行公布。
    (六)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名单在海口网公布。
    (七)组织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生的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海口日报社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口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作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委组织部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12380 68725023
    五、本公告由海口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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