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海口市机关单位委托海南众合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协警。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协警人员30名
二、招聘具体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由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语言专业优先);
(3)2013年至2015年本科以上院校毕业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或其他不宜从事协警工作的疾病,无残疾、无色盲;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海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102室(进门左手边)(市区内乘12、13、28、33、38、41、52路公交车至南宝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
2、时间: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01月05日上班时间,过期恕不接受报名。(上班时间8:30-11:30,15:00-17:00)
3、要求:
(1)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下载提前填写)。
(2)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5张进行报名。
(3)考生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资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5、联系电话: 0898-32909766(梁先生);0898-32909213(谢小姐);
6、投诉监督电话: 0898-65230595(孙小姐);
四、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招聘办组织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采用百分制,按60%计入总分;
2)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设考试范围;
3)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情况下则全员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采用百分制,按40%计入总分;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并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名额未达到1:2的比例则按照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薪酬福利待遇
1、转正工资:3000元/月(含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标准的80%发放即2400元/月(含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聘用
1、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按规定与该机关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