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机关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2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中共佛山市南海区纪委机关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为30周岁以下;
(六)身份为社会人员。
本次招考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4年10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10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18号南海区纪委203室;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0757—86228230。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签名)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廉政信息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廉政信息网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廉政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附件:1、中共佛山市南海区纪委机关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
员职位表
2、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0月11日
附件1:中共佛山市南海区纪委机关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