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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事业编】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口分中心公开招聘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阅读次数: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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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口分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本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口分中心是海口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南省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的技术支持;参与海南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建设、地方国际贸易单一口岸、海南跨境电商及离岛免税等应用项目建设;承办海口关区信息化系统终端设备的维护工作等工作职责。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所需人数及应具备的条件

1.系统开发运维岗(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人数:2人。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专业要求:本科专业为计算机及信息化相关专业,具体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服务科学与工程、虚拟现实技术、区块链工程。

年龄要求:出生时间为198711日及以后。

工作地点:目前主要在海口地区,视业务发展情况及工作需要,应聘人须服从工作地点和岗位调整

其他:同等条件下,熟悉海关业务,单一窗口、口岸信息化、进出口企业信息化建设人员优先。


2.项目开发及管理岗(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人数:1人。

学历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专业要求:本科专业为计算机及信息化相关专业,具体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服务科学与工程、虚拟现实技术、区块链工程。

年龄要求:出生时间为198711日及以后。

工作地点:目前主要在海口地区,视业务发展情况及工作需要,应聘人须服从工作地点和岗位调整

其他:同等条件下,熟悉海关业务,单一窗口、口岸信息化、进出口企业信息化建设人员优先。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及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海南省公共招聘网”“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发布时间:2022927日至1012日。后续相关公告同时在上述平台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互联网邮件报名加现场确认模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具体内容见下文)扫描成电子版本,规范填写邮件主题(具体格式见下文)后发送至邮箱sjfzx_hkhg@163.com,同时电话告知联系人方先生、石女士,确认报名材料提交。联系电话:0898-685166550898-6851668218389838099;联系时间:8:3012:0014:3017:30

2.报名材料。报名邮件的主题规范填写格式为: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材料(例如:XXX应聘XXX岗报名材料)。应包含以下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含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扫描件;

3)电子版《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口分中心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报名登记审核表》(附件1,须附报名者电子相片)

4)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

5)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扫描件;

6)委培、定向及在职人员报名应同时提供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扫描件。

3.报名时间。邮件报名期限:自20229288:00101217:00时止。

4.报名要求。一是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存在未按要求规范填写邮件主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补充缺失材料或填报错误、不实的,伪报瞒报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二是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三是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将在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72小时内做出结论,并通过邮件、手机短信通知应聘者。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通过邮件、手机短信另行通知。现场确认仅对邮件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现场确认人员需要提供邮件报名所涉及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安全防疫承诺书(附件4),并出示健康码、绿色行程卡,配合检测体温,同时提供彩色证件照(两寸)两张。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分值比例分别为50%30%2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构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知识。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组织笔试;比例未达到1:3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

参加人员范围: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第三名(招聘人数为2人的岗位并列第六名)的,同时进入面试范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截止至发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公示后的第二天1730,之后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60分(不含)的不予聘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实际操作

面试入围人选均需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为百分制,主要考核考生计算机项目开发能力。实际操作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入围人选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平台上统一公布。面试和实际操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以综合成绩为标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流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考试之后,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考察小组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进行核查处理。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遵守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应预留足够时间,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二)应聘人员须提供考试当天前7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监测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安全防疫承诺书》(附件4);参加的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三)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安全防疫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考试当天,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考试。

(四)考生在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 。

(六)应聘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设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原文及附件链接:http://beijing.customs.gov.cn/haikou_customs/605737/fdzdgknr82/605747/4596880/index.html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

编辑  | 金程灏

排版  | 金程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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