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是海南省地质局的下属企业,根据院业务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测量、测绘工程专业2人;岩土工程或勘察技术5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具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专业及其它要求:测量、测绘工程专业;岩土工程或勘察技术专业(资源与勘察、环境工程、水文与水资源、物探探测方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社会失信人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和其他规定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招聘公告:在海南省地质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6月1日-6月12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6月13日-6月16日。应聘者可通过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海南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应证明、证件的图片作为附件,发送至海南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人事专办员邮箱1642272537@qq.com。联系电话:15707822070;13518830885。
(三)资格审查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40—5:00)
2.地点: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海南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会议室。
3.审查内容:应聘者《海南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二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及其他相关材料。(确因路途遥远,不能来现场确认的,请考试当天带齐证件原件交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1.命题和考试:由局组织人事部门委托有关机构组织本次试卷命题和考试。
2.笔试范围:测量、测绘工程专业和岩土工程或勘察技术专业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
3.考试规定:⑴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具体时间另定。⑵笔试和面试两项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确定名次排序。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⑶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岗位经审核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1:3方可开考,未达到 1:3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五)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合格分数线,按综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排序,按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在综合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的情况下,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考虑。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考核不通过的,该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若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选做出是否录用的建议,并将拟聘考生基本信息、考试情况、考察材料和体检结果汇总报局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公示。
在海南省地质局门户网站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招聘人员管理和待遇
海南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院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五、招聘工作要求
严格按工作方案实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6567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