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1.工作岗位:共招聘2名统计调查员
2.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3.主要职责:负责完成调查队布置的各项调查工作任务,以及完成用人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统计调查事业,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熟悉当地城乡情况,能经常下乡、走访调查户、农贸市场、超市、企业、稻田等。
2.大学本科学历,熟悉经济或统计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写作功底和统计经济方面的知识,专业要求和其它要求详见附表。
3.会讲普通话和当地方言,能适应各种统计调查工作环境。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5.男女不限,年龄在28-35周岁之间
(1983年1月1日-1990年1月1日之间)。
6.有C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书,能熟练驾驶。
7.符合人事回避制度的要求。
8.符合法律规定的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3月23日下午15:30止(周末不受理)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7)报考国家统计局临高调查队统计调查员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临高县临城镇文明东路县委三号楼316室,
联系人:林雅娜,联系电话:28283310。
3.报名材料。
(1)报名时须填写《统计调查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彩色免冠1寸照片。可下载用A4纸打印。
(2)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直接上门递交或委托他人代交的方式,提供个人简介(或报名表)一份、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需委托他人的情况,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复印件作报名用恕不退还)。
(3)应聘者认为对应聘岗位有帮助的其它材料。
四、考试及录用规则事项
1.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
3.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择优录用: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用。
5.体检:由临高调查队用工单位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办理。
五、合同期限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合同期2年(含试用期)。月工资执行我单位在全省各市县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3300-35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代扣。
联系人:林雅娜,联系电话:28283310。
附件:1.《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招聘统计调查员职位表》
国家统计局临高调查队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