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书记员,5名
二、招聘条件(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技能;
4、具有良好的品行,立志在法院长期工作,身体健康,组织纪律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
5、户籍不限,在海口市区有住宿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曾因违反《治安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理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6日—5月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凡有意者请将报名材料扫描(拍照)并打包(以本人姓名命名保存)发至龙华法院政治处邮箱:lhfy610@126.com报名。
(三)报名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简历;(4)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
四、福利待遇(一)新聘用书记员工资2700元/月,在法院工作每满一年加工龄工资50元,试用期三个月。
(二)新聘用书记员享有五险一金,降温补贴等;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的权利。
(三)其他:丰富多彩的干警活动,专业的审判执行业务培训,亲切有爱的工作氛围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健倩
联系电话:0898-6678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