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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情况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2日    阅读次数:2083

 

海南省三亚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情况及2010年工作计划

 

20091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名单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4号),三亚市被列入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精神,全力以赴,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尽管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我们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就三亚市开展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9年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情况

  (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三亚市专门召开了全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议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上,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职能部门、人民团体及各区镇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亚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创建工作,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实际问题,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传达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指导创建工作。与此同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后,三亚市各区镇及社区(居)委会也相继成立了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站),为辖区内的劳动者实施创业提供创业指导与服务,形成了市-区(镇)-社区三级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体系;市直属各创业责任单位也落实了负责人负责这项工作,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出台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全民创业。三亚市出台了《三亚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三亚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和《三亚市创业实训基地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对创业者实施的税费优惠、资金奖励、开业补贴、社保补贴、公共就业服务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市场准入等做出具体明确规定。例如,对三亚市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自工商部门首次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类行政事业类收费;持三亚市《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正常纳税经营一年以上的,可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中列支。

  再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三亚市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无业农民、残疾人、复员转业军人、随军家属、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等,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每人不超过6万元。(超出5万元以上的贷款,其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以上人员合伙经营创业的,可按人均不超过6万元、总额不超过6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此外,对于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型企业,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给予50%的贴息。

  2009年,联合市总工会、妇联、共青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融资服务,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35万元,帮助下岗失业人员69人创业、青年21人创业,创业成功率30%,有75人在创业者开办的个体户或小企业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初见成效。

  (三)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提升创业能力。三亚市把创业培训作为推进创业的重要工作来抓,开展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培养创业群体。我们大力推广国际劳工组织的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项目,将所有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全年,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部队随军家属和退伍复员军人参加SYB培训314人。在创业优惠政策的扶持下,有54人实施创业。同时,为了加强师资力量,提升职业培训师素质,提高SIYB(创业)培训的教学质量,今年我们派了10名工作人员赴海口参加海南省    

(四)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搭建服务平台。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及专家咨询团,指导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实施工作,并为劳动者实施创业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服务。例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专家咨询团帮助创业者评析、修改和实现创业计划,帮助解决开业登记、贷款、招工、广告及业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推介创业项目等。全年共为327人次提供创业咨询,为126人次提供创业评估服务,帮助16人实施创业。

  成立三亚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负责开展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协调工作,有效的解决劳动者创业融资困境。

  建三亚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开设创业政策、创业风采、创业项目、创业咨询等栏目。网站为有志创业的劳动者提供了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了一个800平方米的市级创业实训基地,完善设施功能,设创业服务大厅、创业项目展示厅、创业者自助区(创业测评、创业实训模拟)。

  此外,市财政拨出专款支持创业工作, 2009年共安排820万元作为年度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创建工作、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实训基地建设等,使创建创业型城市有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五)健全工作考核体系。强化目标责任和工作考核,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建立科学的创业带动就业考核体系和考核指标,把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政绩的主要内容。同时,对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以及创业主体发展、创业拉动就业等工作,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兑现奖惩。

  (六)积极筹建创业项目库。今年,我们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征集到152个创业项目,经专家咨询团评估、论证,有65个被列入创业项目库。同时,举办创业大讲堂,讲授创业政策及创业知识,共有1100人参加。

  二、主要经验

  (一)建立了完整的领导组织体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有序有力地组织指导创建工作的开展,使整个创建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行动,狠抓落实,任务一项一项地实施。

  (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业扶持政策。三亚市制定的税费优惠、资金奖励、开业补贴、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适合实际,可操作性强,有效的扶持、鼓励一批劳动者者实施创业。甚至在一些方面进行了突破,如小额担保贷款,省里规定是个人小额贷款额度为二万至五万元,三亚市把它提高到六万元。

  (三)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讨论《三亚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草拟稿),提出了很多很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各相关职能单位对创建工作给予极大的支持,由主要领导负责督促落实任务。市财政拨款820万元作为创业专项资金,支持创业就业工作。

  三、创建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用地难以落实。主要是位于交通便利、空间适宜、基础设施完善的土地,在三亚市难以解决。

  (二)市民创业意识有待培养。市民等、靠、要思想观念还存在,创业意识淡薄。

  四、2010年工作计划

  (一)以创业培训促进劳动者创业,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努力完成创业培训1500人(截至20101月已培训48人);培养创业扶持对象500人,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10000人。

(二)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力推劳动者创业。广泛动员参加SYB创业培训的人员,尤其是那些有创业愿望的参训者实施创业。为将实施创业的参训者提供创业咨询、创业评估、创业项目推介、创业融资服务,努力做到要政策的给政策,要创业项目的给项目,要资金的给小额信贷,极力推动创业,力争完成开发创业项目100个的目标,扶持创业新发放小额贷款3000万元。动态掌握返乡农民工数据准确,实施跟踪服务,鼓励、扶持他们创业。

  (三)做好创业者跟踪服务,巩固创业成功率。对已经实施创业的劳动者,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支持他们创业,不定期地进行走访。千方百计帮助创业者解决在创业过程遇到的困难,帮助他们渡过创业初期的困难,在政策、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他们创业成功,以巩固创业成功率。

  (四)加紧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作为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与国土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在今年3月之前,把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用地解决,建3个创业孵化基地,10-15个创业实训基地。争分夺秒地把它们早日建成,完善功能与服务。引导、吸纳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实施创业。塑造创业典型,引领全市居民崇尚创业、实施创业,带动社会就业。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我们继续与新闻媒体合作,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创业文化、创业政策、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典型等,营造浓郁的舆论氛围,引导全市居民实施创业。

  (六)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检查政策落实。在全市组织创建工作模拟考评,对照国家考评标准和工作目标任务,逐项认真考核,查遗补缺,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完善,保证各项创建目标全部达标,全面做好迎接国家考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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