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日前,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印发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各市县要按照每100个社会组织提供45个就业岗位的要求,努力实现2022-2023年社会组织领域持续增加就业岗位的预期目标,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推动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
《通知》指出,各市县要严格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将新成立社会组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的法定准入条件落到实处,带动专职就业岗位增加;重点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增强城乡社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政策落地与项目实施,引导社会组织开发与承接服务相适应的就业岗位。
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社会服务机构拓展服务空间,加大高校毕业生聘用力度;动员用人需求量大、社会责任感强的机构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
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线下各类招聘活动,及时组织动员本市县各类社会组织,针对性举办小规模、定制化招聘会,推进社会组织与求职人员精准对接;探索开展“即时快招”招聘方式,提供即时发布信息、组织对接、面试洽谈等“一站式”快办服务,满足社会组织和求职人员即时对接需求。
推动社会组织稳定就业岗位
《通知》强调,各市县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在规范有序开展活动基础上,积极提供专业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推动以事业发展支撑就业。
完善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和用工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构建常态化稳岗帮扶机制;落实落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台的稳岗扩就业政策,疏通政策“卡点”、“堵点”,确保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享受相关政策红利。
加大对租用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园区及物业的社会组织租金减免力度,提高补贴水平,减轻运营负担。
支持提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企业年金、医疗补充保险,鼓励专职工作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引导社会组织健全薪酬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实施人才评价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增强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人员发展后劲,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有发展。
推动社会组织搭建就业对接平台
《通知》强调,各市县要支持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和专长,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与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依托线上线下载体,重点挖掘本地、本领域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岗位信息,掌握用人单位类型、用人岗位数量和专业技能要求,收集发布行业就业信息,主动提供就业对接服务。
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对接、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提高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就业的积极性。
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依托“五社联动”机制,收集、发布、对接便民服务岗位信息,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
推动就业促进会、就业基金会、公益性就业服务中心等人力资源领域社会组织发挥优势作用,为社会组织就业工作提供便利与支持;推动其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免费或低收费为社会组织提供招聘信息发布等就业服务。
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就业培训
《通知》还要求,各市县要结合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特点,组织专题培训,提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建设,拓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培养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其业务范围内面向城乡劳动力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所需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购买”原则筹集。
支持有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深入高校、园区、企业、社区开展就业辅导服务。围绕市场需求,用好社会组织载体,重点加强针对高校毕业生和城镇青年、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的技能培训。
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类社会组织培训资源优势,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培训,突出通用职业素质等培训,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创新校社合作模式,加强人才供需对接,鼓励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通过校社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方式,推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满足社会组织领域对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来源 | 海南日报客户端
编辑 | 金程灏
排版 | 金程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