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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20日    阅读次数:3153

 

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125在京举行。教育部部长周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教育战线同志们的光荣责任和神圣使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本次会议总结了近几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结合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研究分析了新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主持了今天的会议。

周济指出,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特别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殷切期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毕业生的热情关怀。不久前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就业促进法》,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要把握好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难得的历史机遇,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创造性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周济强调,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广开就业渠道,加强就业服务,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工作质量。要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行动”,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推动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取得更大的突破性进展。

周济要求,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地主管部门尤其是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当作学校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厅长、书记、校长亲自抓。要切实为毕业生提供及时、丰富、有效的岗位信息,全面提升网络的指导、服务、管理水平,积极开拓就业市场。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效。要把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唱响时代强音,动员更多的毕业生到基层和农村去,在校园中形成到基层就业光荣的舆论导向。要继续深化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着力提升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高职院校必须把推进双证书制度作为学校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努力确保实施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80%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要全面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就业指导人员、机构、经费“三到位”,提高就业指导服务的“全程化、全员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所有高校要从2008年起开设就业指导必修课或必选课。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并且就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像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对待每一位“双困”毕业生,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和重点推荐,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求职技巧上的实际困难,并尽量给予适当求职经济补贴。搞好离校前思想政治工作和毕业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为毕业生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

 据了解,过去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495万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推动下,通过各部门、地方和高校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目标任务。5年来,普通高校为社会输送了1738万名毕业生,确保了每年大部分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后落实了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大众化需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初步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来自广东省教育厅、重庆市教委、北京交通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江苏大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的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各自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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