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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开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助大学生创业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5日    阅读次数:3027
    17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工商局获悉,《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黑龙江省将开通创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鼓励支持大学生在“互联网+”等行业和领域创新创业。
    《意见》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提高服务效能,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协同共治新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从严教育管理干部,营造“马上办”的政务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措施,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造优良营商环境。
    《意见》指出,建设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省所有区域的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提供信用信息社会查询服务。建立信用信息应用和核查工作机制,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制定失信行为分级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对违法失信者,实施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
    《意见》明确,除落实“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推进“先照后证”和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强化登记窗口建设外,大力支持实施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放宽企业住所及经营场所限制。开通创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鼓励支持大学生在“互联网+”、旅游文化时尚产业、健康养老等服务业、绿色食品营销、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等行业和领域创新创业。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创业基地等各类创业园区为入区的小微企业统一提供商事登记代理代办服务和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
    《意见》指出,开展重点领域商业贿赂、傍名牌、虚假宣传、欺骗性有奖销售、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店大欺客”和“客大欺店”行为、公用企业及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引导消费者强化自我维权意识,依法开展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农村商品质量和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消费侵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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