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网讯 :江西出台一系列政策扶持大学生就业 贫困生就业可获求职补贴
6月25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西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大学生就业,从今年开始,具有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且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有就业愿望的可获得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另外,对于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也将给予1000元至1600元的创业补贴。
贫困毕业生就业可获800元求职补贴
为了实现高校毕业生更好就业,江西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48号)的文件,即从2013年起,对江西省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学籍且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将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毕业生创业培训可获1000-1600元补贴
“从2013年起,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自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鼓励有创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人均1000-16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符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条件的,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所属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二次扶持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
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减免相应税费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人社部门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三年内按季支付每月不超过实际费用50%的补贴。
此外,大多数高校毕业生就业都有一个见习的过程,记者了解到,江西省规定见习单位应当合理分担并为见习学员先行垫付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
编辑 马燕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