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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调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组织招募方式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4日    阅读次数:3103

    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加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服务,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起,对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组织招募方式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三支一扶”组织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坚持条件,坚持标准,严格招募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贴近基层需求,提高招募质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为我省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目标贡献力量。

  二、招募程序

  (一)确定计划。按照全省每年招募约50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任务,省“三支一扶”办参照各地往年招募人数、管理服务和政策落实情况,研究确定并下达当年度各地招募计划。

  (二)岗位征集。继续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以下简称公共网)开展。根据省里下达的招募名额,县“三支一扶”办负责岗位的征集和申报,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为主负责审核,省“三支一扶”办负责复核和统一发布。

  (三)组织报名。继续依托公共网进行。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公共网统一报名。

  (四)资格审查。由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通过公共网进行。毕业生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三支一扶”办申请复核,也可向省“三支一扶”办申诉。

  (五)院校考核。院校考核方式不变。毕业生考核材料由各院校在规定时间内报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由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院校考核材料统一审核并评分。

  (六)人选确定

  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量化评分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另行下发),通过公共网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可根据本地情况,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

  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工作。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网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发布。体检经费按每人300元标准,由省“三支一扶”办据实核拨。

  派遣出征前,如招募人选未达到招募计划数,各设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予以增补,直至完成招募计划。

详见:http://www.exam8.com/zige/gongwuyuan/sanzhiyifu/201409/3036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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