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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发布人:hanma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3日    阅读次数:3558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要求

  2015年全区计划新选聘大学生村官500名(各盟市计划名额见附表1)。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2015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985”、“211”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此限制)。

  3、年龄26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5、有理想抱负,热爱基层,有志于扎根农村牧区,热心为农牧民群众服务。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身心素质条件好,能够保证在贫困、艰苦嘎查村工作生活的需要。

  8、在校期间各项表现和学习成绩良好。

  9、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选聘程序安排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宣传动员、发布公告、报名初审、笔试面试、审查考察、确定人选、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和任职到岗等程序开展选聘工作。

  1、公告动员

  5月中下旬,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mpta.com)、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内蒙古人才网(www.nmgrc.com.cn)、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nmbys.com)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公布选聘数量、资格条件、选聘程序等。

  2、考试报名

  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8:00,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5月27日至5月29日,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打印网上报名确认凭条(特别提示:未打印确认凭条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考试,报名信息系统自动删除)。

  6月10日至6月13日,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

  具备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大学生西部志愿”计划中的一个类别的报名考试,不得兼报(各项目考试同时进行),报名、考试免收费用

  3、笔试面试

  (1)笔试。考生于6月14日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点:区直、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考生可就近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复习教材,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对参加笔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6月29日后,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

  (2)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7月5日至7月10日,由盟市委组织部结合选聘计划,对报考本地区的考生,按照不低于

  1:2的比例划定笔试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在指定网站公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各盟市指定网站网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3)面试。7月15日至7月25日,由盟市委组织部组织报考本地区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由盟市委组织部确定,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4、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盟市委组织部认真核对进入面试范围考生的有关证件原件及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必须向所报考的盟市委组织部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有关表彰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已经毕业、由于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递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全区范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基层服务项目等考试;对于在资格审查中把关不严、出现不符合选聘资格和条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一式3份,1份送高校留存、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区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组织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登记表》签署意见和盖章,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将本高校签署意见的学生名单和《登记表》于7月15日前分别寄送盟市委组织部。往届毕业生和区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本人将填写好的《登记表》于7月15日前直接寄往所报考的盟市委组织部,由盟市委组织部直接进行资格审查。《登记表》由盟市委组织部于正式面试前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5、组织考察

  对于通过考试的拟选聘初步人选,可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委托考察和实地考察等方式组织考察,具体方法由盟市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确定人选

  由盟市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等情况,按照同等条件下蒙汉语兼通的毕业生优先、“985”、“211”高校毕业生优先、贫困家庭毕业生优先、回原籍服务的优先、涉农涉牧专业的优先的原则,确定拟选聘大学生村官人选。

  7、组织体检

  7月28日前,由盟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对拟选聘大学生村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8、网上公示

  7月30日前,盟市委组织部对拟选聘大学生村官人选分别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聘人员。

  9、岗前培训

  对于确定的选聘人员,由盟市委组织部负责集中办班进行岗前培训。

  10、任职到岗

  由盟市委组织部指导旗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与新选聘大学生村官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合同书》,合同期2年。

  四、工作管理和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为“嘎查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新选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安排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嘎查村委员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嘎查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等职务。

  政策待遇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详见:http://www.exam8.com/zige/gongwuyuan/cunguan/201505/3289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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