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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部分热点问题答疑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2日    阅读次数:4037
    编者按:根据广大青年朋友通过网络、电话问题咨询,参考5月31日全国学联、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青年之声”志愿服务联盟联合举办的“祖国大西部  人生新规划”——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暨“青年之声”走进志愿者在线访谈录音资料,我们编辑整理了部分热点问题答疑,供广大网友朋友们参考。
    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历史背景和今年的招募情况?
    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2003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也是我国首个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项目。13年来,西部计划累计派遣了20多万优秀大学生赴中西部2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100多个县围绕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开展了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目前,西部计划项目已经成为当代大学生将青春梦与中国梦有机结合,将个人命运与人民命运、国家命运有机结合的良好载体和平台,也成为了共青团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承担政府职能转移、推进志愿服务常态高效发展、培养“懂国情、讲奉献、高素质”的复合型青年人才队伍的国家项目、示范项目、精品项目。
    自4月25日启动2016年西部计划招募工作以来,全国各高校广大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积极参与,踊跃报名,截至5月31日报名人数累计已达67200人。“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已经成为当代大学生的时代最强音和坚定的青春选择。
问:请问2016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面向哪些服务省?报名截止时间是多少?如何填报志愿?
    答:2016年西部计划服务省主要有四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贵州、重庆、陕西、甘肃、内蒙古、广西、宁夏、云南、青海、河北、湖南、海南、湖北、黑龙江、江西、河南、山西、安徽、吉林等2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学生网络报名时间今年截至6月10日,填报志愿时原则上可选报全国任意服务省参加服务,并可根据个人意愿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最多选择3个意向服务省(其中第一志愿为高校所在地对口服务省),同时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问:2016年西部计划招募对象是那些?
    答:2016年西部计划主要面向教育部2015年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不在名单范围内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往届生、部队院校毕业生、海外留学毕业生暂时不在招募范围之内。
    问:报名参加西部计划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答: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岗之前应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通过西部计划体检(由各高校团委组织),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问:志愿者可以自己选择服务岗位吗?
    答:报名期间,招募省项目办将根据所辖各高校项目办的报名情况与有关服务省协商确定具体招募人数和岗位类型,同时由服务省通过西部计划管理系统向招募省分配服务岗位,并最终由招募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开展岗位对接工作。志愿者在报名期间,只需确定服务省和服务专项类型的意向即可。其中,专项类型主要包括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具体服务岗位由各地项目办在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根据志愿者所报意向并结合志愿者专业特长统一协调分配。
    问:西部计划服务期有多长时间?
    答: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在当年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份向服务县项目办提出延期服务申请。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需一次性签订服务期为3年的服务协议。
    问:我有机会参加新疆、西藏专项吗?
    答:为贯彻落实中央援疆、援藏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团中央书记处对深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加大向民族地区派遣西部计划志愿者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2016年将继续推进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保持民族地区万人实施规模,招募选拔符合一定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赴新疆、西藏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都可报名赴新疆、西藏服务。
    请问志愿者应届毕业生身份还保留吗?服务期满后就业如何解决?
     答:对于服务期满2年内的志愿者,只要志愿者户籍、档案未迁出毕业院校的志愿者,均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另外,考虑到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都是志愿者,所以主办单位不承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的就业保障,鼓励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流动就业,但是我们将努力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就业服务和帮助。
    问:我想知道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待遇如何?
    答:为进一步提高西部计划志愿者保障,自2016年1月1日起,西部计划执行方式正式调整。项目经费由原来的中央负担转变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目前,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将根据实际进行资金匹配,然后为志愿者购买社保等后剩余部分作为生活补贴,原则上在购买社保后到手补贴不能比原来少,具体发放补贴标准由各服务省制定。
    问:作为一名刚去西部的志愿者,会遇到最大的困难是什么?该怎么去克服呢?
    答:刚到一个新的环境,或多或少会有一些不适应,这个因人而异。但是我觉得最大的困难不是来自外界,而是来自我们自身,那就是心态问题。志愿者刚到单位的时候,可能会被叫去做比如像送文件、收文件等等一些基础的工作,这个时候你可能会想“我一个高校毕业的大学生难道就是来给你们干这些工作的?”。如果你持续是这样的心理,那你工作起来就不会尽心尽力,跟单位同事相处也不会融洽的。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其实我们换个角度想,谁不是从这些基本工作慢慢做起来的呢!领导也想让你做一些重要的事,但是前期你不熟悉情况,交给你只会拖慢原本的工作节奏,这段时期是磨合期,作为志愿者一定要摆正心态。这个时候只要你用点心,关注一下这些文件的内容,来源,去路等等!就能很好的熟悉本单位工作,更快的进入角色。
    问: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在计算工龄、考研、考公务员、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的有关规定,一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享受报考公务员等相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各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三是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另外,按照《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的有关规定,自2009年起,对毕业于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首次签约1年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应当在办理离校手续时(二次定岗的可于当年12月前)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各地方院校以本省出台的相关政策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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