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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高校毕业生,这份就业创业政策指南快收藏好!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阅读次数:3470

毕业季将近

马上要步入社会你们

职业规划进度如何?

快一起来看看

这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吧

↓↓↓


01

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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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托管服务

1.在三亚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人的自愿选择,可由其在现工作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存放,同时根据就业单位情况办理个人档案传递。

2.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直接寄送到其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经办部门: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人事代理档案室。

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898-88691669。

(二)求职服务

毕业生可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http://zhaopin.hainan.gov.cn)设置个人求职账号信息,线上办理求职登记、线上投递简历、线上浏览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招聘会的举办计划及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定期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就业指导、职业测评和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

经办部门:三亚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

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0898-88688263。


02

鼓励吸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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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当年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小微企业名录”核查)或社会组织(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核查)。

条件: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

补贴标准:按单位为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经办部门: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就业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898-88689916、0898-88691708。

(四)招用高校毕业生奖励补贴

对象: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条件: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满6个月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

补贴标准: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经办部门: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就业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898-88689916、0898-88691708。

(五)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对象: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标准的小微型企业。

条件:
(1)从贷款申请时间起算,往前两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3)经营地在三亚市辖区内;
(4)有反担保措施。

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经办机构:三亚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三亚分行各网点。

咨询电话:0898-88688873、0898-88881333。


03

灵活就业


(六)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条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补贴标准:按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但不得高于“缴费期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应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缴费月数×66%”的数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经办部门: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就业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898-88689916、88691708。



04

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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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对象:毕业学年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条件:在《海南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和培训工种(项目)目录》内的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

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后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及培训课时确定。

经办部门: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转移就业科。

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五楼507室。

联系电话:0898-88689463。

(八)创业培训补贴

对象:毕业学年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条件:在《海南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和培训工种(项目)目录》内的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证书。

补贴标准:创业培训(SYB培训)按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改善企业培训(IYB培训)、扩大企业培训(EYB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 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创业模拟实训(或创业实训)按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经办部门: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转移就业科。

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五楼507室。

联系电话:0898-88689463。


05

创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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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象: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条件:
(1)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所创商事主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2)所创办商事主体注册经营地址在三亚市。

补贴标准:每个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贴。

经办部门:三亚市创业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三亚市友谊路122号。

联系电话:0898-88399712。

(十)创业孵化服务支持

对象: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条件:在三亚市开展(或计划开展)创业的创业项目团队。

内容:由三亚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免费创业孵化室,免除相关水、电、物业等费用,配备相应的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担保贷款办理。

经办部门:三亚市创业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三亚市友谊路122号 。

联系电话:0898-88399712、0898-88392893。

(十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对象:高校毕业生等。

条件:
(1)拥有相关身份证明;
(2)征信记录良好,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应没有其他贷款;
(3)经营地在三亚市辖区内;
(4)有反担保措施。

额度: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合伙创业的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期限不超过3年。

经办机构:三亚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三亚分行各网点。

咨询电话:0898-88688873、0898-88881333。


06

就业援助

(十二)就业见习

申请对象:离校三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我省16-24岁未就业青年。(注:以上人员只能参加一次见习)

见习时长:3—12个月。

参加方式:通过就业见习专场供需招聘会或者招聘网站,与政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对接;同时,在校生可通过向院校就业部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三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16-24岁未就业青年,可通过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推荐参加就业见习。

经办部门: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指导科。

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五楼506室。

联系电话:0898-88688212。


07

人才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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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人才住房租赁或购房补贴

对象:高校毕业生等。

条件:符合2018年5月13日后到三亚就业创业的全日制50岁以下博士毕业生、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条件的,可在本市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补贴标准:根据毕业生个人所取得的学历及职称证书情况对应额度给予发放。

经办部门:三亚市人才服务单一窗口。

地址:三亚市新风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全程网上办理审批,申请人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网上提交申请。

联系电话:0898-38219496、0898-38221873。


来源  | 三亚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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