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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求职如何预防求职陷阱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    阅读次数:5317

 一、防范毕业生求职骗局有哪些?

1、联手诈骗。

劳务诈骗机构与皮包公司、骗子公司联手,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各种费用。两家或多家公司源源不断互相推荐求职者,他们或狼狈勾结或实为同一老板。

2、引诱诈骗。

把诈骗作为一门生意来经营。招聘时开出空头支票,口头承诺何时上班月薪多少,引诱求职者上当,但根本没有想着去兑现特别是那些招聘文员、财务、司机等工种的,只要交钱,来者都能应聘上。招人进来以后却要求高价买下所谓的会员卡或者劣质的化妆品、补品、保健用品、小电器等产品,再由应聘者自行销售。应聘者根本完成不了定额,此时,他们再借故炒人,让求职者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3、游击诈骗。

他们租用酒店、招待所或写字楼,诱人上当后捞一把就走。其特点是花言巧语骗进来,恶言恶语打出去。

4、假证诈骗。

用无效或假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来骗取求职者的信任,已成为一大新的诈骗方式。据了解,市工商局每年依法吊销了上万家企业的营业执照,但有不少被吊销的执照仍在市场上“借尸还魂”。

5、培训诈骗。

一些非法培训机构、以职业培训并安排工作为名,收取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培训费用,或卷款潜逃,或不安排工作。

6、求职贷诈骗。

一些无良公司以高薪诱惑学生,让学生接受“岗前培训”,而“培训费”则是通过信贷机构借款。一旦毕业生接受“培训”,信贷机构放了款,毕业生未就业,就已背负了贷款,同时承担了高额的“咨询费”“服务费”。                                                                                      

二、常见的求职诈骗案例

1、只“试用”不聘用

应聘进入一家公司做项目助理,说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表现好才能转正。试用期间工作量繁重,天天都要加班,坚持三个月后人事经理称“人职不匹配”,让我走人……

2、“储备经理”变“保险推销员”

求职者:在网上投给某金融公司简历,应聘“储备经理”职位,没多久就接到面试电话,兴冲冲去面试两次后告知被录取了,试用期2500元,转正4500元。签订合同后,经过两周的培训,才被告知,招我主要是做保险业务员。如果业务做得不好是无法转正的。“储备经理”竟然成了卖保险的!

3、不交培训费,工资别想领

求职者:接到一家公司的面试通知,去了之后发现还算正规,没有向我索要任何费用,让我留下先试用一段时间,然后再考虑是否录取。我辛辛苦苦做了一个月,结果他们却说我专业知识不足必须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培训费300元。我不愿意,对方就说,不交培训费可以走人,一个月工资也免谈。

4、工资税前税后差距大

求职者:面试一家公司,谈好“基本工资”4000元,当时以为是到手4000元,也没看合同就签字了。由于工作繁重,每天都工作10个小时,到了发工资那天,竟然发现自己仅仅拿到3000元。直接咨询人事部门,被告知“扣了税、服装费、培训费……”

5、必须上街发广告的“业务经理”

求职者:我突然收到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电子邮件,通知我去面试“业务经理”,待遇非常优厚,是同类岗位市场价位的三倍。上网查了一下,却发现招聘简章上学历要求竟然中专就可以,网上还查到各种求职者的吐槽,说入职后根本不签劳动合同,“业务经理”都要上街发广告……

 

6、声称进名企,骗取中介费

求职者:因为求职心切,在网上偶然看到一家职介机构可推荐求职者进入500强企业就心动了。咨询下来对方要求我先交1500元的费用,才能安排推荐。为了能进500强,我就网上付款了。谁知道付款后,长达一个多月,对方迟迟不推荐工作。多次催促后被告知:等联系好了会通知你……

7、参加个“培训”承担高额贷款

求职者:小君在一场大型招聘会上看到郑州用友企业宣传页上承诺的年薪十分诱人,便投了简历,并通过了该公司的层层面试。不过用友公司并没有马上跟小君签订劳动合同,而是要求小君缴纳12765元的“培训费”。随后一个连着一个圈套,在贷款一万多元交了培训费后,小君并没有得到许诺的工作,却走上了还贷的日子。

8、月薪缩水8000变3000

求职者: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招聘广告,月薪8000元招“IT经理”。面试两次后才得知试用期月薪3000元,还是税前工资,到手就2500元;转正后通过各种考核再加上绩效奖金才有可能达到8000元。抱着“以学习为主”的想法就先签了试用期合同。但才2个月,对方就以我“没有发展潜力”为由把我给开除了。

9、“就业协议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求职者:毕业一个月前,我与一家私企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后,那家单位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因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了解,就没当回事。在辛苦工作了4个月后,公司突然把我裁员了,最后我什么赔偿都没得到。

10、忽略合同条款,“被交”违约金

求职者:我与一家公司签合同时还未毕业,但公司要求我先进入实习期。在2个月的实习期中,我只拿到1500元“实习工资”。实习结束后,我以为工作已经敲定就打算回学校修完剩下的课程,9月再回到公司正式上班。但我向公司请假时,公司却以合同中“工作前两年不得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条款为由,认定我违约,最后我不得不交了高达2000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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