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总,你好!”以往同学们略带调侃地称呼任哲时,刚刚21岁的他有些害羞。前几天,这名南开大学艺术设计系三年级学生,正式将自己的创业团队“拾光南开”注册了公司,成了名副其实的“任总”。
然而,公司注册这件再寻常不过的事,在此前7个多月里,都被他忽略了,直到不久前眼睁睁地失去一笔“大单”,才让任哲下定决心注册公司。
“拾光南开”团队的主打产品是文化创意设计。团队成立以前,他们的设计作品就已在圈子中小有名气。不久前,天津某大型购物中心慕名找到任哲,希望请他的团队设计公司年会使用的包装袋、贺卡、纪念品等,并开出了近6万元的报酬。与以往一两千元的“小活儿”相比,这笔订单让整个团队兴奋不已。
问需求、聊创意,一切沟通环节都很顺畅、愉快,直到最后签订合同,任哲皱起了眉头。对方要求审验“拾光南开”的“三证”,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要求提供一个对公账号,以便支付费用。这些要求,任哲一个都满足不了。对方迫于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只能放弃与“拾光南开”的合作。
此时,任哲才幡然醒悟,明白为何团队刚一组建,学校创新创业基地的指导老师就一直催着他去“注册”。
像“拾光南开”这样的学生创业团队,普遍存在于中国的各个高校。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从社会到高校都在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并积极提供政策支持。一些在高校从事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工作的老师,越来越感觉到,在这个过程中,要加强对学生依法创业、守法经营的教育、引导和服务。
“创业有成功,就有失败。很多半途而废的学生创业团队,都绕不开法律因素。”南开大学团委副书记刘巍说。她列举了当前大学生创业在法律方面存在的常见问题:
注不注册成了问题。注册公司需要一些手续,对注册地等也有一定的规定,需要跑几个行政审批部门。一些学生创业团队觉得麻烦,就选择不去注册。事实上,如果不注册公司,团队的存在以及所有知识产权保护都成了问题。一些文化创意类团队对于自己设计的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设计图“很大方”地允许别人使用,有时甚至碍于面子也不做版权声明。
公司股权问题,在融资阶段集中显现。对于初创企业的大学生来说,二三十万元的资金,在A轮融资过程中是很大的股权。当公司步入正轨后,才猛然发现,当初大大低估了公司的市值,损失惨重。
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对合同缺乏认知。合同制定时,专业的法律用语背后,可能是一个个商业陷阱,这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利益,需要寻求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审核、分析。
“我们真切地感觉到,支持学生创业,除了提供资金、空间、项目之外,帮助他们树立法律意识更加重要。”刘巍强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目标。我们也在思考怎样才能帮助学生增强法治观念,进一步推进大学生依法创业。”南开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指导老师王修彦说。
2012年5月,南开大学团委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邀请了该校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入驻,让中心一些具有律师资格证的学生义务为基地内其他学生创业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此外,南开大学学生科技协会通过多种形式针对学生创业团队开展了普法宣传。该组织举办了大学生创业常见法律知识案例展,通过多种渠道定期推送创业普法知识,邀请职业律师到校进行专题讲座,组织创业团队到知名公司法务部门参观交流。
针对法律服务价格高昂的问题,南开大学联合该校学生发起了空中孵化器“闯先生”,推出针对学生创业团队的“团购”法律服务项目,价格仅为市场价的
2~3折。同时,该校团委还联系了一家校友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为不同的学生创业团队提供有针对性的免费法律服务。
“我们看到了学生创业团队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但学校的力量毕竟有限,也希望得到更多来自政府、社会方面的支持。”王修彦说。
一项统计显示,“985”、“211”高校学生毕业后直接创业的并不多,但毕业5~10年后这些学校学生创业的猛增。刘巍说,“我们的创业教育是想为学生种下一粒种子。让他们在学生阶段的创业实践中就能获得包括法律意识在内的,完整的观念、能力、素质的培养。”
在创业基地的帮助下,任哲认真咨询了相关流程、手续和法律法规,到南开区工商部门正式办理公司注册手续。由于名字中的“南开”属于地名,按照相关法规不能注册。最终,任哲选择了“拾光艺汇”作为新名字。
“虽然麻烦一点,但是正规了!”任哲说,“现在想想,以前给人做设计,真是一点保障都没有。人家拖着不结尾款,有时候就是白做了。你能怎么办?只能吃哑巴亏。现在不一样了,是有法律保障的。同时,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位年轻的总经理,正在认真思考公司的发展蓝图。与以往不同,这次他把聘请法律顾问作为一件重要事项纳入规划。 (作者张国 吴军辉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