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5年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开始,创业大学生备齐创业计划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提出申请。
按规定,申报该项目,要求申报人必须是省内高校或是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的在校大学生,或者是2010届-2015届毕业生,毕业后一直在闽创业。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也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同时,申报人还需要在省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申报工作从4月份开始,5月份截止,在校大学生可直接向高校提交申报材料,毕业生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提交申报材料。经过审核和评审,最终结果将于9月份公布。届时全省将产生60个优秀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万-10万元的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