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开户登记流程
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 提交文件,申请开业登记 → 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地点: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三亚市新风街259号,邮编:572000,电话:0898-38860182);
二、所需材料及说明
(一)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在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领取。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登记为家庭成员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三)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此项目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规定的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