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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学院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6日    阅读次数:4710

各学院:

为更好地宣传高校毕业生尤其是留琼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事迹,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留琼就业创业,按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现在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此项工作将作为学院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之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人数


三亚学院2023届在基层就业及创业的毕业生,重点从留琼毕业生中推荐。


(一)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等基层单位就业的我校毕业生,每个学院限报1人;

(二)投身扶贫开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包括现代种业、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的我校毕业生,每个学院限报1人;

(三)参加国家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包括“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城乡社区专项”“乡村医生”等的高校毕业生,每个学院限报1人;

(四)在海南四大主导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龙头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每个学院限报1人;

(五)在基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依托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或根据自身专长和区域经济特色,在基层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做出成绩,产生效益,具有代表性,每个学院限报1人。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材料,以上5点征集范围不强制全上报,但至少上报1点。

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推荐表(见附件)包括标题、人物简介(字数限定在200字以内)、正文(字数限定在2000字以内),另附1-2张人物照片(JPEG格式),照片要紧扣人物事迹主题和场景,画面清晰,可用于印刷出版。要求作品内容真实,语言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事迹感染力强,呈现出毕业生就业创业过程中的真故事、真作为、真贡献,体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请各二级学院在收到通知后立刻行动,并于6月9日前将推荐材料(即附件和1-2张人物照片)发送至招生就业处金老师处。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386609


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6日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三亚学院2023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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