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创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激发高校青年学子创新创业活力和创造力,为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特举办2023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根据相关要求,我校将于近期启动2023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院校学生专项赛校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赛主题
自贸海南 共创未来
二、校赛时间
5月11日—5月25日
三、校赛方式
各学院积极发动学生参加—推荐优秀项目报名“院校学生专项赛校赛”—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闭门评审、路演评审等。
四、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生
五、报名条件
1.年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的学校在校生以及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2.截至2023年5月31日,尚未在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项目,或在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时间未满5年的企业。
3.参赛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
4.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参赛个人、团队、企业或机构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往届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含原海南省创业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重复参赛。
六、报名方式
本次大赛所有参赛项目通过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网上平台进行报名,大赛提供PC(电脑)客户端(网址:http://124.225.114.12)与微信客户端(“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两种报名方式。
1.流程:登录创业大赛网上平台→注册账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待初赛审核。
2.区选择:报名“院校学生专项赛”,所属赛区为“海南省院校”,对应选择所在就读院校-三亚学院。
3.上传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参赛报名表(详见附件3);
3.参赛承诺书(详见附件4);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注册企业的项目无需上传)。
七、评审方式
1.为确保校赛公平、公正、公开,由我校从事就业创业指导的授课教师及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老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2.“校赛”晋级的项目将参加省级初赛、复赛、决赛,在全省“院校学生专项赛”角逐省级奖项;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6个。省组委会对获得省级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项目,给予奖金、颁发奖杯和证书;其他晋级省级决赛项目,给予颁发“海南自贸港创业之星”奖杯和证书。
八、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校赛”作为激发创新创意意识的重要平台,通过宣传发动,积极鼓励更多学生参赛。由各学院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赛”,并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通过“报名平台”上报推荐项目材料。
2.在校生总人数大于2000人的学院推荐项目至少12个,800-2000人的学院推荐项目至少9个,小于800人的学院推荐项目至少7个。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0日。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老师 0898-88386609
附件3:2023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参赛报名表
附件4:2023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参赛选手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