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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亚学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7日    阅读次数:6438

各学院: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将在2023年毕业的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收入家庭(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中的我省高等院校毕业生,高等院校中的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4种类型学生同时符合多种条件的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报,已在原专科院校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2023届专升本毕业生,均不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1500元/人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三亚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低收入家庭城镇户籍提供城镇低保零就业家庭等材料扫描件,农村户籍根据脱贫不脱政策要求,提供建档立卡相关材料扫描件(以省就业局与乡村振兴局核实为准)

2)残疾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扫描件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贷款合同扫描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役士兵证》描件

(二)学校公示学校将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情况在三亚学院就业服务网进行公示。

(三)上报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提交电子扫描件交至各二级学院;每份申请材料由毕业生所在学院严格把关、认真审验,并由所在学院2022112日前,将材料统一上报招生就业处。上报材料包括:

1.毕业生申请材料(电子版):含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扫描件(见附件1)、证明材料扫描件。要求扫描件应清晰可见,每名学生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学生姓名+班级

2.加盖学院公章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2)

(四)资金拨付海南就业局核审,将补贴核拨至各校账户,再由各高校发放至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个人账户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校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集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确保宣传发动到位, 不遗漏一人

(二)学校将对各学院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对学院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

 

 

 

三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1227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三亚学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2: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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