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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进取、不断创新、我校召开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二次交流会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6日    阅读次数:3470

         20191213日上午930分,我校2020届毕业生2019-2020学年秋学期第二次就业工作交流会在我校书明楼C403召开。招生就业处处长方艺华、招生就业处处长助理孙凡、就业科职员、各学院就业专职老师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招生就业处处长方艺华主持。

  

        会议伊始,方处长首先对各学院2020届毕业生秋学期就业工作做了整体总结,本学期各学院严格执行学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就业工作时间安排表基本完成各项工作。值得一提的是,秋季就业供需洽谈会首次开设“海外招聘类专场”,吸引来自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10余家企业现场招聘。但在今后的就业工作中,我们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领会和执行国家出台的各类相关政策,及时传达至每位毕业学子,各学院就业情况要做到每天汇总,全国就业管理系统至少每周更新,并对其他各项就业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其次,孙助理进行发言,他对各学院2020届毕业生本学期各项基本工作的开展情况也进行了一一梳理,并强调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就业政策、指导信息数量、各学院举办的专场招聘会场次、各学院就业系统信息上传错误率等我们将于下学期再进行详细的通报;他指出本次交流会主要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2020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内容;2020届毕业生就业信息上传(73项表格);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的概念和作用;2020届毕业生报到证派遣信息初次核对;孙助理希望各学院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不断累积经验、做足准备,突出创新,有条不紊推进2020毕业生就业工作。     

        最后,由我处王娜老师对以上各要点进行了进一步讲解,她尤其强调了各学院需做好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审核工作,尽量避免诸如服务员、实习生、营业员、店员等初级岗位;对于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户口迁入地的相关事宜,用人单位有明确填写需求,并且能够确定标准名称的,可填写,大部分学生无需填写;王老师还强调了2020届毕业生的派遣核对说明,本次核对只按照生源地统一进行,未落实就业单位或经单位同意派回原籍的毕业生、派往就业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于20204月初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在20205月正式派遣时提供统一处理。各学院就业专职负责老师们也展开了讨论交流并提出了问题,本次会议气氛活跃,内容充实,富有成效。  

   

        我校作为全国高校就业和创新创业“双50”单位,一直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通过本次就业工作交流会,各就业专职老师更加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加深了对今年就业工作有关政策的了解。我们将共同努力,稳中求进,有条不紊,力争新学期就业工作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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