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速递>>阅读文章

三亚学院关于“第四届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 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6日    阅读次数:3791

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2021年海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三亚学院在校或毕业生(含留学生),分基层就业大学生、大学生创业人物、军营大学生士兵三个类别:

1.基层就业大学生。征集对象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3-2017级)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企业部门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工作事迹突出,成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人员。包括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项目优秀大学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征集对象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3-2017级)个人自主创业或带领团队创业,勇于进取,敢于实践,取得较为突出成绩,具有一定影响力、感染力和典型性、代表性的优秀大学生。

3.军营大学生战士。征集对象为: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政治军事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在部队有优异表现,或通过军营锻炼成长,退役后就业创业成绩突出,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大学生。

二、宣传与表彰:

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组织评审,颁发“2021年海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证书。并择优推荐典型人物,参加全国“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和“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新闻人物”。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文件:(1)推荐表(见附件);(2)个人事迹1篇,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WORD文档),需标题凝练,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3)被推荐人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1张;(4)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电子照片2张(JPG文件, 文件大小不低于3M,适用于纸质文件清晰印刷);

2.活动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和推荐等各项工作。在校生总人数大于2000人的学院推荐人数3-5人(不限类别),小于2000人的学院推荐人数2-3人(不限类别)。

3.上交时间及方式

各学院于2021年6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招生就业处sanyaxueyuanjiuye@126.com邮箱。

联系人赵老师:0898-88386609。

附件2021年海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推荐表

 

                       招生就业处

                                                  2021年5月26日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 2021年海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推荐表.docx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