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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进一步”!做好海南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2日    阅读次数:2836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海南省教育厅要求我省各高校做好八个“进一步”,多措并举、精准服务,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主动作为、有序推进。要认真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全面落实,全员共同参与,保障“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四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

各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抓紧制订和完善学校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各二级学院要对所负责的毕业生实行包干制,详细了解每一名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建立“一人一案”,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和提供就业服务,确保学生顺利就业。

三、进一步扩宽就业渠道

各高校要及时将自贸港建设、升学扩招、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基层专项、参军入伍等就业渠道的相关政策和优惠措施向毕业生进行广泛宣传,并做好政策解读和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同时要主动与各产业园区、用人单位联系,收集就业信息,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开展线下招聘活动,搭建就业平台,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

四、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

各高校要加强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有计划、有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分考虑就业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工作业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要对毕业生开展个性化的职业能力测评、简历制作、面试技巧、求职心理等方面的指导,增强毕业生求职能力。同时,要充分发挥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职业培训,特别是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有针对性的开展一些招考培训,提升学生职业能力。

五、进一步强化创业引领

各高校要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手段,落实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体系,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创业。要利用各类线上和线下课程,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创业能力测评和创业培训。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在项目入驻、企业开户、税费减免等方面为高校毕业生开辟“绿色通道”。继续做好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织和实施,营造促进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加大就业帮扶

各高校要针对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家庭贫困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女大学生、湖北籍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建立帮扶档案,加大帮扶措施,帮助学生解决就业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优先实现就业创业。要建立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反馈制度,针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要逐个联系了解学生需求,并将收集到的相关信息报送人社部门,为学生做好后续就业跟踪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确保顺利就业。

七、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

各高校要制定本校就业工作宣传方案,大力宣传解读国家和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行动举措,力争使每名高校毕业生都知晓并广泛参与。深入挖掘和树立一批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积极主动就业创业。

八、进一步落实督查通报

各高校要落实好就业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将就业率及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在学校内每周通报一次,对就业率较低的院系,要及时督促整改,要把各院系的就业工作绩效作为院系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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