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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顺利通过独立学院“大考”,成功转设为三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阅读次数:1625

  今日喜讯传来,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国家教育部同意我校由海南大学三亚学院转设为三亚学院,同时撤销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的建制。三亚学院转设成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中国高校适应市场需求的扩招,以民办机制运行为主体的独立学院诞生。自2003年印发的《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一次规范了“独立学院”的办学。而此次《办法》强调,“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我校正是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创立并发展,凭借着“自立更生、合力更新、有容乃大、不懈则优”地创新、创业、创价值的精神和尊重教育规律、脚踏实地的努力,一步步发展为在全国独立学院中排名前三,被社会广泛认可的高等院校。

  2008年,教育部出台《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26号令),规定了全国独立学院建设五年过渡期。即在此期间,独立学院将面临几种选择:办学条件好、办学实力强的独立学院经过教育部评估考察后,符合条件的,将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高校;暂不符合条件的,继续以独立学院的模式办学,直到符合条件再进行评估,评估不通过则根据情况并入其他民办院校或者被终止办学资格等。可以说,将一部分优秀的独立学院率先转设成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高校。这既是国家宏观政策的价值导向,也是独立学院求生存、谋发展的必然选择。

  办学六年来,我校在海南省委省政府、三亚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呵护和热情关怀下,已经取得了令社会瞩目的成绩。如今,在新的平台上,更广阔的视野、更多样化的通道将给三亚学院带来更美好的前景,可以说,三亚学院正式迈步一个新时代。也正基于此,我校以更灵活的体制赢得更多机遇,与英国华威大学、美国尼亚加拉大学、俄罗斯沃罗涅日国立大学等多所国际知名院校展开全面校际合作,与国内黑龙江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推进着我校办国际化视野的现代大学的发展进程,为我校师生、校友提供更多机会,架设起更加宽广的发展之桥。未来,我校还将以质量建构式内涵发展为核心,在“十年卓越进程”的战略思考下,以更有效的办法,集中更多样的资源,向着“成为高水平民办大学的最优秀代表”的目标多样化、高水平、跨越式地发展。

  学校还将于五月上旬举办大型庆典晚会,欢迎广大校友热情关注并参加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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